- 信息來源:興化市公安局
- 發(fā)布日期:2024-01-18 14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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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總體情況
2023年,我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,嚴格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和省、市政府相關文件精神,把普通工作做成特色,把尋常工作做成超常,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。
(一)優(yōu)化完善公開機制。更加注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化、規(guī)范化,定期梳理制發(fā)文件,確保“應公開及時公開”。完善依申請公開工作機制,更加注重受理、承辦、審核部門的聯合會商,嚴格分管領導審批,明晰信息的收集、審查、發(fā)布程序,依法依規(guī)辦好每一起公開申請辦件。完善公安110接警源頭分流工作指引,保持公安110與12345熱線聯動互通,做到“事事有答復、件件有回音”。共辦理12345熱線工單4611件,高質高效完成12345熱線百科錄入工作。利用各類網絡載體,及時回應公眾關注的熱點或重大輿情。
(二)優(yōu)化豐富公開內容。做實“為企解憂”行動,傾力打造“人才專窗”、“首接負責制”、“涉企綜合服務窗口”等特色服務品牌,形成以政務服務中心公安專區(qū)為主體、72項公安業(yè)務一門通辦、10家派出所綜合窗口、5個警務工作站、12個交警網點聯動互補、高效運行的政務服務集群。走進泰州交通廣播--交警直播間“與你同行”訪談節(jié)目,圍繞市民關注的交通出行問題進行線上直播交流。通過“平安興化”微信公眾號發(fā)布信息186條、公安微警務發(fā)布48條,講好警察故事,傳播警方聲音。辦理市長、書記信箱辦件71件。收到18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,全部辦結。發(fā)生涉及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行政訴訟4件,結果全部維持。發(fā)生涉及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行政復議3件,結果全部維持。
(三)優(yōu)化拓展公開載體。組織開展沉浸式、體驗式宣傳活動,走進學校、社區(qū)、村居和廣場,啟動“向人民群眾報告公安工作”、“石榴籽”文化、110宣傳日、安全生產月、交通出行、電信網絡詐騙系列宣防、禁毒等宣傳活動,現場解讀相關法律法規(guī)、工作措施,解答群眾咨詢。每周組織力量走進包保小區(qū)開展衛(wèi)生環(huán)境清理整治,現場普及交通安全、防范溺水、毒品知識,指導防拐騙、防電信網絡詐騙、防青少年犯罪,提高市民守法遵法意識,增強法律素養(yǎng)。實施城市路口“交警+輔警+保安”捆綁執(zhí)勤,持續(xù)嚴整治、勸交通、重宣傳,有效提升了道路交通共建共治能力。
二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第二十條第(一)項 | |||
信息內容 | 本年制發(fā)件數 | 本年廢止件數 | 現行有效件數 |
規(guī)章 | 0 | 0 | 0 |
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 | 0 | 0 | 0 |
第二十條第(五)項 | |||
信息內容 |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| ||
行政許可 | 164049 | ||
第二十條第(六)項 | |||
信息內容 |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| ||
行政處罰 | 607297 | ||
行政強制 | 6373 | ||
第二十條第(八)項 | |||
信息內容 | 本年收費金額(單位:萬元) | ||
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 | 79.53 |
三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
(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: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,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) | 申請人情況 | ||||||||
自然人 | 法人或其他組織 | 總計 | |||||||
商業(yè) 企業(yè) | 科研 機構 | 社會公益組織 | 法律服務機構 | 其他 | |||||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| 18 | 18 | |||||||
二、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| |||||||||
三、本年度辦理結果 | (一)予以公開 | ||||||||
(二)部分公開(區(qū)分處理的,只計這一情形,不計其他情形) | |||||||||
(三)不予公開 | 1.屬于國家秘密 | ||||||||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規(guī)禁止公開 | |||||||||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穩(wěn)定” | |||||||||
4.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| |||||||||
5.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| |||||||||
6.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| |||||||||
7.屬于行政執(zhí)法案卷 | 1 | ||||||||
8.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| ??3 | ||||||||
(四)無法提供 | 1.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| 11 | |||||||
2.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 |||||||||
3.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| |||||||||
(五)不予處理 | 1.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| 1 | |||||||
2.重復申請 | 1 | ||||||||
3.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| |||||||||
4.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| |||||||||
5.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| |||||||||
(六)其他處理 | 1.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、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| ||||||||
2.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、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| |||||||||
3.其他 | 1 | ||||||||
(七)總計 | 18 | ||||||||
四、結轉下年度繼續(xù)辦理 |
四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、行政訴訟情況
行政復議 | 行政訴訟 | |||||||||||||
結 果 維 持 | 結 果 糾 正 | 其 他 結 果 | 尚 未 審 結 | 總 計 |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| 復議后起訴 | ||||||||
結 果 維 持 | 結 果 糾 正 | 其 他 結 果 | 尚 未 審 結 | 總 計 | 結 果 維 持 | 結 果 糾 正 | 其 他 結 果 | 尚 未 審 結 | 總 計 | |||||
3 | 0 | 0 | 0 | 3 | 4 | 0 | 0 | 0 | 4 | 2 | 0 | 0 | 0 | 2 |
四、結轉下年度繼續(xù)辦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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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
存在的問題主要是主動公開的信息不多,與群眾線上互動交流,為群眾辦實事、解難題還需要進一步加強。我局將深入貫徹落實市委、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關于深化政務、警務公開的部署要求,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政務公開工作,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再上新臺階。
(一)豐富展現形式。運用自媒體,充分把握受眾短平快的閱讀特點,及時主動公開相關政府信息和公安執(zhí)法信息,更好地滿足廣大群眾知情權、監(jiān)督權。
(二)增加公開力度。按照“應公開盡公開”原則,聚焦營商環(huán)境和民生關切,積極做好政策類信息的發(fā)布、解讀和回應工作,提升政務公開內容的可讀性、務實性。
(三)促進警民互動。常態(tài)組織開展“石榴籽”文化、反詐宣傳、警營開放、交通勸導體驗等警務公開活動,加大社會面公開宣傳力度,提高公開效果。
(四)提升能力水平。將政務公開列入警務培訓項目,強化教育培訓、部門聯動和警種協(xié)作,確保公安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依法、透明、規(guī)范。
六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
無。